惠济区检察院: “未”爱聚力 共护花开
发布时间:2024-06-07 16:27  文章来源:基层院

    6月4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在迎宾路街道金洼社区举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揭牌仪式,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赵青云、惠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佟颖共同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揭牌。郑州市政协常委梁斌、惠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璐,以及区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领导共同参加了揭牌仪式。


    

在金洼社区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是区检察院深化“惠检红立方”工程、提升“六个联动”的有力举措,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有益探索,也将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指导中心主要承担着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普法教育、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等职能,旨在推动实现司法办案、家庭监护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衔接,着力构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立体保护体系。
    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参观了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心理疏导室、多功能会议室,了解了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工作流程,观摩了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首次家长课堂“如何与青春期的孩子沟通”。活动中,与会的单位围绕协同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座谈,大家结合各自职能就如何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司法实践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佟颖副书记表示,惠济区检察院在金洼社区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旨在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有针对性的引导家长改变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有助于解决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梁斌常委建议,检察机关可以协同有关部门建立、使用大数据平台,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以及存在心理困境和家庭监护困境的儿童青少年所出现的成长风险因素进行预警、研判、干预、处理。
    赵青云主任指出,惠济区检察院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延伸到社区是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益的探索和尝试。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未来,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司法机关、政府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检察机关要发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以及将未检工作贯穿未成年人保护全过程的独特优势,促进“六大保护”形成合力,持续强化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与预防。我们不仅要努力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案件,还要做好诉源治理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王璐检察长在发言时提出,今后,区检察院将立足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作用,探索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实现家庭教育精准指导与检察履职督促监护协同发力,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涉案、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质效,减少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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